这是有点牵强的。编者大致出于两种考虑;一是题目的景名是很醒目的;二是文章中着实也三言五语地说了那里的一点话。然而,依题而论其实,是不妥的。且说写景吧,在我看来,作者并无意要把北戴河的风光美景写出,更无意写出其异于他地之处,心力明显落在喧闹,以衬其所得境地之寂静而已。北戴河并不重要,当然也可是南戴河,还可是虚名山,只要能给徐志摩在热烈中带一点静思的氛围就中意了。
它委实是一篇坦露心迹,迸射思想火花的佳作。
徐志摩是一个情感热烈的作家,喜欢象征着活力的运动。他说:“我是个好动的人;每回我身体行动的时候,我的思想也仿佛就跟着跳荡,”“是动,不论是什么性质,就是我的兴趣,我的灵感。是动就会催快我的呼吸,加添我的生命①。动,被他提到生命意义的高度,可见动与徐志摩的轻重。然而,本文却对静投入了心思——“难得是寂寞的环境,难得是静定的意境;寂寞中有不可言传的和谐,静默中有无限的创造。”不用说,作者心中有不吐不快的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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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徐志摩《落叶》。
青年永远热情似火,富有反叛和冒险精神,对未来有无穷的幻想。熄灭他们的理想之火,无异于窒息他年轻的生命。然而,正如作者清醒地意识到,“纯粹的,猖狂的热情之火,不同阿拉伯的神灯,只能放射一时的焰舌,不能永久的朗照。”此言,一针见血地指出青年人致命的弱点。青年人一旦失败,将会“流水润,明星没,露珠散灭,电闪不再!”作此文时(1924年),作者依旧年青,我们不难从中窥见他自己痛苦的心迹。不然,他也不会那么忘情于“艳丽的日辉”、“有福的山谷”、“安乐的村”,正是有这般自然与人生的大和谐,才有继之而来的无限的解脱。
他既忘却纷纭尘世的种种“意绪”,又忘却自身的“幸与不幸”,使自己沉浸在消失了“过去”“现在”的虚幻之中。
徐志摩是一位具有浓厚西方资产阶级人文思想的诗人和作家。对自然的崇尚和热爱是他重要的思想内涵之一。在剑桥求学期间,结识了英国著名的女作家曼斯菲尔德,她那反传统、爱人类、爱自由,眷恋大自然的本色美的思想,浸染了徐志摩的心灵;伟大的思想家卢梭对大自然的倾慕,也时时拨动着徐志摩灵魂之弦,热爱自然,凝视大自然的和谐与安乐是他无尚的幸福。
笔触一与自然接通,徐志摩就那样忘情而充满鲜活的灵性。本文写冥想前的喧闹,倒是给我们绘了浓丽的彩图:“廊前的马樱,紫荆、藤萝、青翠的叶与鲜明的花,都将他们的妙影映印在水灯上,幻出幽媚的情态无数”,“海波亦似被晨曦唤醒,黄蓝相间的波光,在欣然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