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启钤在北戴河莲蓬山建了“蠡天小筑”后,每年夏天都来海滨避暑。在这里,面对石岭会和外国人“骎骎侵行政主权,乃行政官放弃不问”的情形,又值政府倡导村市自治之际,朱启钤利用私谊公交号召组织在海滨避暑的中国上层人物创办地方自治公益会。1918年7月发起组织时,决定先行捐资办实事,以修路作为第一步。翌年4月,西山马路修成,于是开始制定会章,并兴建莲花石公园,商借公房为会所,开展一系列正式成立公益会的筹建工作。1919年6月16日,朱启钤联领段芝贵、周学熙、施肇曾、梁士诒、周自齐、许世英、同功堂(曹汝霖的代称)、王克敏、张孤、吴颂平、雍涛、任凤苞、汪有龄、李希明、吴鼎昌共16人向内务部和直隶省呈文,要求组织北戴河海滨公益会,并呈拟具的章程。
这呈文是一份很好的历史文件,不妨转录于下:呈为组织北戴河海滨公益会,拟具章程,呈请鉴核事:窃查北戴河海滨界在昌黎榆关之间,背倚联峰,面临渤海,天风浪浪,云山苍苍,为北方避暑胜地。往岁西人揽胜,联袂偕来,小筑幽栖,藉消长夏。自前年京奉局展修海滨铁路,每逢夏令,国内士夫亦复纷如云集。一弓既拓,百堵皆兴,人境结庐,乐郊共适。惟是地方交通、卫生,以及保存古迹事宜,属在海滨,未遑议及。查东西各国,对于山川名胜以及公共事业,或由政府议备,或由地方整理,或由团体提倡修饬,均不惜巨资,俾臻完备。盖山川草木之菁英,实为国民高尚之精神所寄,而公共事业之兴举与否,尤为居民自治能力之表示也。北戴河东山一带,教会及外宾虽有乐克保会(即石岭会之音译──笔者注)之设,然按其组织情形,盖仅以谋私人感情之联络。际兹居民日繁,百端待治,交通、卫生尤关紧要,苟无处理公共事务之集合,何以促进村市自治之精神,矧为《自治条例》尚未公布,公共组合尤为必需。启钤等爰发起公益会以为之倡,并捐助款项,先从修筑西山马路入手,逐渐扩充于东、西二山,并徐图兴办其他善举。谨拟章程,呈候核示。如蒙俯准,即当依据章程,克期成立,并乞饬令临榆县知事及海滨警察局长妥为保护。除分呈直隶省长外,理合呈请鉴核,迅赐批示,实为公便。谨呈。
一个月后,内务部于7月21日发批复文:“该具呈人等发起组织北戴河海滨公益会,捐资先筑马路,徐图兴办卫生慈善等事,用意甚善,检阅会章,亦无不合,应即照准。”
1919年8月10日(农历七月十五日)公益会在西山召开成立大会,有43人列席,还有3人以书面委托方式参加。会上公推梁士诒(燕孙)为主席,推举朱启钤(桂辛)为会长,王郅隆(祝三)为副会长,王克敏(叔鲁)、杨以德(敬林)、李士鉴(希明)为董事,张弧(岱杉)、施肇曾(省之)为监事,并指定吴熙宗(颂平)、吴鼎昌(达诠)、管凤和(洛声)为干事。越日开第一次常会,议决应办事情,并由会员分别认捐款项,以便“积极进行用达模范自治之始愿。”